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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清明节提示
公众要时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记者许跃芝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许跃芝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等。为此,公安部消防局向社会发布了9条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公众时刻注意防火,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此次发布的消防安全提示内容包括:清明节将至,文明祭扫,小心火烛;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祭扫如需烧纸、燃烛、点香,请清理周围可燃物,人要进行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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