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证监会资管新政激起资产管理市场的一系列变革,泛资管时代来临,“信托是一种制度”成为时尚。对于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券商和保险公司在同一市场中竞争,无疑是轻量级、重量级选手之间的无差别级比赛。打通低成本资金来源通道,是信托公司参与竞争的重要一环,信托受益权证券化无疑是一个突破口。
以证券化方式来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简言之,就是信托公司统计转让需求信息,将客户拟转让信托资产打包,以打包资产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资产证券化,通过分级、评级等方式增信,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以结构化的设计,信托公司持有5%至10%的劣后部分,优先级部分在银行间市场或者各类交易所市场进行上市交易。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首先是解决了信托产品流动性的迫切问题。因为建立全国信托产品转让市场始终受到投资者人数及特定转让金额的限制,而资产证券化则不受此限。在提升流动性的情况下,投资人能够接受稍低的收益,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流通性和收益性有望达到新的平衡,更有利于信托公司新产品的发行。
同时,证券化开启了一个崭新的资金来源通道。信托公司借助信托受益权的资产证券化,打通了与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金融机构的长期资金来源。
此外,证券化模式中,信托公司起到了“信托+投行”的作用,有望在受益权证券化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受益权证券化给信托公司开展投行业务提供了机遇,通过积累买方客户资源,以及债券发行的经验,从而更好地迎接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扩大带来的业务机会。
信托公司在本轮资产管理业务爆发中起到了触发“鲶鱼效应”的作用,信托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优化。 (作者单位:百瑞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