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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历程

在此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前,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次改革:

1998年6月,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原油基准价格由国家计委根据每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离岸价加关税确定。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2000年6月,国内成品油价格进入与国际成品油市场“挂钩联动”的阶段,参考的是新加坡成品油市场价格。

2001年11月,“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靠新加坡市场油价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3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油价。

2008年底,我国实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并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高于每桶80美元、高于每桶130美元时等情况,分别设定不同调价办法。

(本报记者 黄晓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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