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日起,山东省济南市的54家大型商场超市将对酒类、乳制品、食用油等5大类食品实行质量准入制度。
据了解,2012年山东省工商系统共抽样检验16820个食品样品批次,合格14736个样品批次,合格率87.6%。检验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依然严重,问题食品卫生指标不合格状况突出。对此,山东省工商局会同济南市工商局,近日对54家驻济南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会提出,从4月1日开始,参加约谈的54家大型商场超市销售酒类、饮料类、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5大类食品,须具备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在此基础上,其他商品质量准入制度也将逐步完善。约谈会要求,54家商场超市须确保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此外,这54家大型商场超市还要做好对职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经营者诚信承诺等活动,确保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制度落到实处。 (宫 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