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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智能电视:盯牢用户体验
本报记者 沈 慧
中国专利申请量分布
中国专利申请量技术分布
(截至2012年6月底)
全球专利申请量技术分布
(截至2012年6月底)
应用领域全球专利申请技术分布
(截至2012年6月底)
应用领域中国专利申请技术分布
(截至2012年6月底)

编者按 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出现,对传统彩电产生了巨大冲击,如何将用户从个人移动终端重新拉回到电视机前,成为摆在彩电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各大彩电厂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能说话的智能电视”、“手势控制的智能电视”等纷纷应运而生。

然而,研究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智能电视销量虽然突破800万台,接通率却偏低,平均激活率只有27.5%。

智能电视究竟怎样才能吸引住观众的眼球,它今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又当如何应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智能电视专利分析报告》对其技术发展脉络和专利布局进行了梳理。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位参与撰写报告的审查员,请读者关注。

申请趋势呈接力式

彩电行业单纯依靠硬件配置和外观设计吃遍天下的老路子,行不通了。用户体验是发展重点

虽说智能电视的概念近两年才兴盛,但实际上,与智能电视相关的技术专利却已经储备了近40年。

“智能电视有五大要素,一屏一芯片,一操作系统,人机交互,应用与服务。从20世纪70年代起,后四项技术分支的专利呈接力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主任魏保志说,1970年至1990年,智能电视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芯片技术上,70年代末出现了早期的人机交互申请,80年代出现了早期的操作系统申请,1990年左右,与应用相关的申请又逐渐出现。“这20年可以说是智能电视的基础技术储备期。”

通过大半年的分析研究,审查员张蔚和其他六位同事摸出了一些规律,“最近10年,芯片和操作系统的申请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人机交互技术虽然起源较早,但申请量一直低迷,直到最近出现迅速增长的势头;2004年之后应用与服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开始稳步增长,特别是2009年以后,智能手机的成功进一步推动了智能电视应用与服务领域的快速发展”。

对此,魏保志的解释是,操作系统和芯片属于智能电视的基础技术,经过多年积累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如何让用户体验到电视的智能化是今后智能电视发展的重点。

作为此次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张蔚坦言,“国外企业牢牢掌握着芯片和操作系统的话语权,国内企业在这两个方向上缺乏专利积累,要取得突破压力不小”。张蔚表示,相比之下,人机交互和应用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国内申请人可以大有作为。

审查员蒋路帆说,电视硬件升级已经不是问题,智能电视的兴起,使得彩电行业单纯依靠硬件配置和外观设计吃遍天下的老路子,行不通了。“未来智能应用将越来越人性化、交互操作越来越简单化。”

应用与服务大有可为

目前,中国电视应用市场的专利壁垒较少,非常有利于国内致力于电视应用的小企业快速成长

事实上,相较于国内企业对芯片和操作系统的青睐,人机交互和应用与服务领域的专利申请则显得有些冷清。特别是在应用与服务领域,数据显示,相关的专利申请总量只有214件,其中获得专利授权的仅40件,仍然维持有效的有39件,另有138件专利申请还处于审查未决阶段。

“国外有大量的申请也没有进入中国。”蒋路帆坦言,“与全球智能电视应用领域2871项专利相比,中国电视应用与服务市场尚处于萌芽期。”

魏保志认为,这一方面反映出中国在电视应用方面与美国等先进国家尚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中国电视应用市场的专利壁垒较少,有大量自由公知技术可以使用,专利侵权风险较小。

“中国市场目前的环境非常有利于国内致力于电视应用的小企业快速成长。”魏保志称,智能电视若要走向真正的成功,开发出适用于电视的应用软件恐怕是关键。

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球智能电视应用领域的游戏、云服务、电子商务等技术分支有了长足的进步。值得注意的是,社交正成为整个行业最关注的业务点,申请量高达859项,近期电视社交相关申请更多地涉及签到(check-in)、节目分享、社交网站的接驳以及信息安全等方面内容。

“这一数据说明,业界更看重智能电视的社交功能,期望通过电视将社交活动延伸到每个家庭的客厅。”蒋路帆认为,随着家庭娱乐方式的转变,用户已经不满足于仅仅看电视,而期望能够与他人分享观看感受。基于类似手势遥控等全新的人机交互方式而开发的应用,也使得智能电视能够区别于其他智能终端,给用户带来全新的体验。

不过与国外电视厂商对社交的偏爱有所不同,在中国市场专利申请最多的应用是电子商务。“这反映出电视应用技术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较大。”审查员阎岩分析,受互联网环境制约,很多国外企业担心自家的应用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因而没有在中国布局相关专利。

在阎岩看来,目前电视应用还普遍存在一个缺陷,“大多直接由手机或平板电脑应用移植而来,缺乏专门针对电视机大屏幕和电视遥控方式等属性的优化”。阎岩认为,企业要根据国内用户的使用习惯,以此对智能电视的应用进行有效地开发。

同时,张蔚也建议,苹果、Google和三星是智能电视领域三家重要的公司,国内企业应关注其专利动向。特别是三星,作为现实世界的电视霸主,有效地整合了全产业链的资源,这对国内电视企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别让权利由“西瓜”变“芝麻”

有些专利本身的技术做得很好,可是由于专利保护范围设置得不合理,让技术的权利大大缩小

在做智能电视领域的专利审查时,几位审查员常常会为一些专利叹息,有些专利本身的技术做得很好,可是由于专利保护范围设置得非常不合理。“让技术的权利由‘西瓜’变成‘芝麻’,你说可惜不可惜?”

他们分析,导致“西瓜”变“芝麻”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权利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在侵权判定中,不利于专利权人;二是由于权利要求中包含了较多技术特征的方法权利要求,也不利于专利权人的举证。

知识经济时代专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如何科学有效地提升它的“力”与“利”,也是一门技巧。在这方面,苹果公司的专利策略或许值得我们借鉴。比如从撰写的角度来讲,苹果的权利要求会层层递进的进行撰写,先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撰写体现发明点的技术方案,再通过从属权利要求逐步限定,而不是产品中的所有特征都写到独立权利要求中。这样,既会减小因保护范围过大而被驳回的概率,也不会因为保护范围过小而无法打击对手。

再如,时间上,苹果会选择在产品发布前很短的时间内提交专利申请,这样产品推出后专利申请才会公开,既防止了创意的抄袭,又能对产品进行有效保护;从产品保护上来说,苹果不会仅针对发布的产品申请专利,它通常会围绕所述产品做一些变型一并进行申请,扩大产品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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