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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本充足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充足率从2007年底的8.4%提升到去年底的13.3%。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以衡量其资本充足程度。资本作为一种风险缓冲剂,具有承担风险、吸收损失、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意外冲击的作用,是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充足程度直接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最终清偿能力和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中国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到2013年末,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6.5%、7.5%和9.5%。在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坚持以内源性资本积累为主的资本补充机制,确保在达到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基础上稳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王信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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