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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出台
年度评审结果将与机构准入等挂钩
记者江帆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为规范保险公司发展规划工作,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

《指引》规定,每年4月底保险公司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上一年度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报告,包括保费收入、总资产、利润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分支机构建设等重要指标年度完成情况与规划目标的差异情况。每年6月底前,中国保监会负责组织开展保险公司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价,评价结果与机构准入、资金运用、产品审核、资本管理、偿付能力等监管工作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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