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就业弹性看,服务业在3大产业中所占的百分比最高,吸纳就业的潜力也最大。然而,分析2012年的统计年鉴就会发现,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的年度统计中,并没有服务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统计栏目。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习惯于用产值比重衡量一个地区服务业发展状况,而忽视了就业比重变动的重要性。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判断服务业发展状况的主要指标是就业比重。“十一五”时期,我们也曾把这一项列为约束性指标重点推进,但在“十一五”末期,这个指标并未完成,各地统计部门,更不愿意过多提及该项指标。
依笔者之见,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不仅应重视服务业就业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更应把产值和就业比重综合分析,尤其是应当把就业比重置于首位,加大就业比重的权重。这也能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抓手。
用这项指标进行调控,还要针对服务业制定相关的就业政策。服务业每吸收一名就业人员,就应当在财政补贴、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服务业就业比重明显上升的地区,应加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方面力度。相反,在已经宣布的产能过剩行业扩大就业,应给予一定的惩罚,以促使这些行业尽快转型;对积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的人员转移到服务业,应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这样的调控才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才能更好地促进服务业发展,为经济转型提供动力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