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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本下乡” 莫成“楼市下乡”
张连洲

中央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

政策鼓励“资本下乡”,是城市反哺农村的一大举措,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但是,一些地方的“资本下乡”却演变成了“楼市下乡”。特别是一些地方受“土地财政”利益驱使,打着推进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旗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大量侵占农业用地,与中央精神显然背道而驰。

对农村进行城市化改造,如果是为了集约耕地,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是值得肯定的。但借建农村社区之名让农民交出宅基地和耕地,给城里的工厂或开发商挪窝腾地,就必须坚决制止。

因此,倡导“资本下乡”也好,推进城镇化建设也罢,一方面应规避“非粮化”,不能减少耕地数量和随意改变农地性质,莫让农民因失地而沦为城乡“边缘人”;另一方面,则应细化管理制度,有序稳妥推进城镇化,防止农民“被上楼”。我国既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需要许多新一代农民安心从事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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