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新伟 吴秉泽报道:《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日前正式施行,标志着该省扶贫开发工作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
该条例明确,扶贫项目分为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项目、扶贫对象能力培训项目及其他项目。扶贫项目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其中,产业扶贫项目实行竞争立项,具体办法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根据《条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今后将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