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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机关相关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答记者问
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引导推动作用
本报记者 许跃芝

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立法工作依然艰巨

郎胜首先就未来5年我国立法方面的规划和打算介绍说,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已经实现有法可依。但是,下一步立法工作依然艰巨繁重。未来我国法律体系一要不断自我完善,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保障和规范作用;二要搞好顶层设计,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郎胜介绍说,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下一步重点领域改革措施,都是未来5年立法工作关注的重点。例如,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不断总结这些年在税收领域的经验,把现行的税收方面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

在回答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时,姚胜说,加强对政府全口径收支预算和决算的监督,是全国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一部分,下一步要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的编制工作,同时建立规范性的预算编制制度

姚胜表示,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一是对公共预算的监督要加强。2001年财政收入才1万多亿元,现在达到10多万亿元,在监督的力度和方式上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实现全口径预算以后,要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监督审查。姚胜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专项调研,调研以后,进一步摸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人大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做好环保法修法工作

在谈到环境保护立法时,信春鹰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特别重视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1989年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30多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但是,为什么环境情况依然如此严重?”信春鹰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立法的时候并不突出,没有得到足够关注;二是实施的问题。环保法的实施可以说是法律实施中问题最多的,也可以说是实施情况比较差的。“因为环境保护要有成本、要有投入,有些企业为了规避成本,就回避环境保护的责任。”信春鹰说。

信春鹰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各方的意见认真研究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手段,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法工作,让大家共享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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