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从深入治理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发挥合力狠抓落实3个方面,认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在深入治理突出问题方面,将继续把关系群众健康安全、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作为整治重点,继续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地区的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对都市类报纸、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以及地(市)以下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方面,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在去年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全国工商系统加大了对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的监管执法力度,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约4万件。
《意见》强调,要加强监管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着力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创新广告监管和规范的方式方法,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