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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刘奇——
让群众“住有所居”
本报记者 郁进东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党和政府一直都高度关注、倾力关心的问题,尤其是解决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更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近年来,宁波市加大民生实事工作力度,已形成百姓选、百姓定、百姓监督的实事项目推进机制。保障性住房连续多年被列入政府的实事工程。

2012年,宁波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20.8万平方米、28076套。截至目前,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政策,宁波已累计实施住房保障5.8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已得到基本满足。

宁波将进一步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强化质量监管、规范房源分配等措施,千方百计多渠道解决相关问题,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一是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重点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居住问题。二是继续加大力度建设提供保障性新房源。三是坚持“阳光分配”的原则,将建成的保障性房源尽快配租配售,及早惠及百姓。四是继续多方筹集落实住房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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