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刘瑾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公布了《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根据《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对于生产杂铜生产阳极铜的新建废铜再生利用冶炼项目,要求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且到2015年底以前淘汰5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能力。根据《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项目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10万吨以上,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万吨/以下的废铝再生利用生产能力。另外,两大行业准入条件的征求意见稿还对能源消耗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准入条件的发布有望加速废铜、废铝再生利用行业的淘汰整合,行业龙头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