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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股发行条件将淡化盈利指标
创业板发行方式也将创新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专电 (记者陶俊洁 赵晓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说,证监会将修改新股发行条件,逐步淡化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这位负责人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12年5月新一轮改革启动以来,有77家企业挂牌上市,定价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新股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平均家数分别增加了43%和62%,新股平均发行价、平均市盈率分别下降28%和36%。新股“三高”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为了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这位负责人介绍,证监会将修订完善相关规则制度,开展对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督促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并将检查中的有关要求细化落实到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中。

同时,证监会将完善新股定价约束机制,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加强发行监管透明度建设。坚决打击粉饰业绩、包装上市、虚假披露、合谋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又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说,将研究如何根据创业板企业特点,创新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发行融资制度。

该负责人说,创业板市场设立初期,为实现平稳推出的目标,创业板审核制度和相关程序基本沿袭了主板和中小板的做法,随着市场逐渐成形,有必要针对创业板企业特点探索制度创新。

他说,改革创新的目标是要实现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价和炒新问题,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证监会还将修订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继续研究并及时梳理审核重点,形成审核指引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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