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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费者说——
不想再是“到此一游”
本报记者 牛 瑾

休闲旅游更多地是找一个闲适的环境去放松自己的身心,属于度假式旅游

受访人:

杭州高校教师 张 薇

张薇是杭州一所高校的教师,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她带着家人一起到南京旅游。整趟旅程还算开心,只是有些小事让她有点烦。春节假期,不少景点人满为患,导致很多配套服务跟不上,“我们在旅途中有几次还要为吃饭的问题发愁”。

在张薇看来,“赶时间”已经成了中国人生活的一种常态,就算是旅游也不例外。匆匆忙忙到一个地方、走马观花看一会儿景点、再心急火燎地离开,这种蜻蜓点水式的观光游,与《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提到的休闲旅游并不是一个概念。休闲旅游更多地是找一个闲适的环境去放松自己疲劳的身心,是属于度假式的旅游。

“要真正改变目前这种集中休假的方式,需要有经济收入、教育、医疗、养老等多个方面的保障,只有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老百姓的脚步才能慢下来,出游才谈得上是休闲。”张薇说。

张薇告诉记者,《纲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作为一件国家大事来推动,这确实是个好消息,但好政策还须严落实。如何降低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和真正实现休闲旅游是她最关心的两个问题。

另外,作为教师,她对于《纲要》提出的“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很感兴趣。“学生的旅游时间比较特殊,可以采取一些引导性手段鼓励、引导学生利用这些时间去旅游,开阔眼界,对于高校学生来讲,这相当于增加了认识社会的机会,是一个好消息。但怎样落实、范围如何,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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