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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推动城镇大病医保试点
记者倪伟龄

本报哈尔滨2月27日电 记者倪伟龄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从7月1日起,黑龙江省确定哈尔滨、绥化为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

据悉,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全省制定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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