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敖蓉报道:近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对低价招徕、强迫购物、黑导游等“一日游”活动中存在的较为普遍且严重影响旅游者利益的问题,明确划分了合同双方责任。
据悉,“一日游”时间短、行程安排紧凑,示范文本中没有关于自由活动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同时,要求明确旅行社、导游、运输车辆的资质,并对违约责任作出了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