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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借道“新三板”上市——
路径虽有 畅行不易
本报记者 何 川
高 妍绘

对众多拟上市公司而言,在IPO审批的漫漫长队中苦等是难以承受之痛。而现在,随着“新三板”转板有望实现突破,上市A股或将有另一片风景。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表示,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由证监会核准成为公众公司,因此在全面具备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交易所进行上市申请。这是对于“新三板”企业如何进行转板的首次官方回应。

“新三板”转板有望突破

近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规定,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而“中国证监会核准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则应终止其股票挂牌。

谢庚表示,这意味着该业务规则实际上已回应此前市场普遍关注的“新三板”转板问题。他进一步表示,“新三板”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可通过介绍上市的方式登陆沪深股票市场。

据了解,介绍上市与IPO的区别在于,它没有公开招股这一环节,也不涉及发行新股或出售现有股东所持股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A股的融资压力。虽然目前境内证券市场上尚未引入介绍上市这一规则,但近期中集、万科的B股转H股就是以介绍上市方式完成的,因而颇有借鉴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新三板”如何实现与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的有效衔接是个难点问题,转板是一种积极的探索方式。“由于企业挂牌‘新三板’所面对的要求和限制,比在A股上市要宽松得多,因而先在‘新三板’挂牌,达到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后再申请上市的方式,或将为企业实现A股上市开辟一条更为市场化的路径。”赵锡军说。

谢庚表示,“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实现转板时,要满足交易所在规范性、盈利、股权分散程度等方面的条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在股转系统挂完牌就可以上主板。有业内分析人士称,尽管转板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但对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而言,此举或将激励其不断提高公司品质,以实现在A股上市流通,进而促进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完善。同时,也有望吸引更多的公司到“新三板”挂牌交易。

影响有待进一步观察

“虽然‘新三板’转板能使部分企业避开IPO审批等待,踏上上市捷径,但在操作上,如何掌控转板节奏又是另外一个问题。”西部证券场外市场总部总经理程晓明说。

目前,排队等待IPO的拟上市企业已接近900家,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层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转板节奏的控制在短期内同样恐难放开,这也将在较大程度上限制“新三板”转板功能的真正实现。

“‘新三板’转板的节奏与新股上市发行审批制度一样重要。除非监管层对转板的总节奏能放开,否则其理论意义将远远大于实际效用。”程晓明表示。

对于“新三板”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言,转板是否是其进一步发展的不二之选呢?

“虽然上市能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多利好,但它并不是必要的。以华为公司为例,成立20多年来它没有上市,却仍然取得了飞速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赵锡军表示。

另外,程晓明认为,“新三板”的核心定位是更好地为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关键在于合理判定企业的估值问题。

“‘新三板’的交易要活跃,交易价格要合理,关键之处在于改革交易制度。目前,‘新三板’已初步有了做市商制度,能较好地解决高科技公司的估值问题,而A股实行的是集中竞价交易制度,因而这些公司转板的意义也不太大了。”程晓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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