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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降低准入门槛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
记者苏民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北京市法制办日前就《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降低了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北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创办中小企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但是,严格限制中小企业从事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条例》(草案)还提出,政府采购不得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北京市将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民营资本成立专业专营担保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和评估奖励等多种方式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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