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鲍晓倩报道:环境保护部今天宣布我国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受关注的环境污染强制险终于“靴子落地”。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目前,已在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业内专家认为,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一是涉重金属企业,涵盖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二是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是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此外,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也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