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刘溟报道:大连商品交易所今日发布通知,就焦煤合约及相关规则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这意味着市场期待已久的焦煤合约上市步伐加快。
据大商所通知,此次公开征集市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为强化交割服务,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提出,对于焦煤品种,厂库应当根据货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货服务,并与货主协商运费、损耗等。
据了解,综合考虑焦煤现货市场点对点贸易方式、现货流向流量、区域内价格特征等因素,大商所拟将华北地区作为焦煤的交割区域,以仓库和厂库两种形式设置交割仓库。以京唐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等作为基准交割地。
大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焦煤是焦炭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料配煤。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煤生产国和消费国,焦煤精煤年消费量近2亿吨。作为最具有代表性的炼焦煤,焦煤连接着煤、焦、钢三个产业,在产业链条上具有重要地位。
记者了解到,此次焦煤合约和规则修改意见建议征集结束后,大商所将召开一次合约规则论证会并报交易所理事会审议,形成最终方案后报证监会批准,目前焦煤合约尚无上市时间表。
市场人士认为,焦煤价格每年波动幅度较大,使现货企业经营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钢铁企业、焦化企业、贸易商和焦煤生产企业迫切需要通过衍生品市场进行价格风险管理,实现稳健经营。焦煤合约的推出,将进一步完善煤炭、焦化与冶金钢铁行业的品种体系,与焦炭、钢材品种一起,形成一个相对闭合的品种套保链条,为现货企业提供一个使用更方便、功能更齐全的风险规避场所。从焦炭和钢材合约当前成功运行情况看,鉴于强烈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基础,焦煤品种上市后,其交易活跃及经济功能发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