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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污染水质已达标 涉及38人被处理
山西苯胺泄漏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记者刘存瑞 李哲

本报太原2月20日电 记者刘存瑞 李哲报道:今天,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处置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苯胺泄漏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破裂,引发泄漏。该事件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部门对此负有责任。

据目前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浊漳河王家庄断面(出省断面)、红旗渠源头苯胺浓度连续稳定达到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挥发酚浓度连续稳定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限值。

此次事故及事件共涉及有关责任人员38名,其中,山西省委已经决定提名张保不再担任长治市市长职务,长治市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长治市副市长等9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员被给予撤职、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潞安集团副董事长,天脊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王光彪等24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另有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调查,2012年12月30日12时30分,天脊股份公司方元公司当班人员未按规程操作和检测,导致进料管道上存在质量问题的金属软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到围堰内。当班人员也未按规定定时巡检,没有及时发现苯胺泄漏。发生破裂并导致苯胺泄漏的金属软管由北京首航五环工业工程公司生产。经查,该公司无金属软管制造资质,破裂的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经调查测算,苯胺总泄漏时间为18.5小时,原料成品罐区内苯胺泄漏总量为319.87吨,其中,流入浊漳河8.7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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