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并非新鲜事,我国早就有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不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落实。究其原因,在于有些用人单位对带薪休假制度不重视,没有把此制度摆到劳动者休息权利的法律层面。而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缺位或不作为,使得一些用人单位肆意妄为。
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更重要的是要抓好落实。应从保障公民休息权利的角度,将其上升至法律法规的层面,要细化补充内容,尤其是明确处罚细则,量化相应标准。只有这样,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才是执法的行为,具有强制的执行力。对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也要进一步作出规定。
(于文军 辽宁大连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