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何川报道:上证所今天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并正式开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培训和实施工作,拟于7月1日起实施上证直通车。
据了解,上证直通车是指由上证所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将其直接提交至上证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予以发布的信息披露方式,它既实现了公告登记和传送方式的电子化,又实现了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公告并直接披露,上证所对直通车公告实行事后监管,不进行事前形式审核。
在适用范围上,总体看,约有66%的信息披露事项,上市公司可以直通披露。
另外,上证所对于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
信息披露时间上,对于直通车公告,上市公司如在15:30前确认发布,则上证所网站将自当日15:30起集中进行披露。上市公司如在15:30之后确认发布,则上证所网站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提交时间进行披露。
上证直通车实施后,沪市将探索实施上市公司公告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披露,并最终实现在交易时段的实时披露。同时,上证所还将进一步推动相关规则的修改,升级信息披露系统,将上证直通车公告范围逐步扩大至所有公告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