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生活困难群众解决因患重特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然难以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的问题,同时兼顾门诊医疗费用,去年3月,我国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在全国率先确定273个试点单位。此举被认为是逐步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帮助解决贫困患者重特大疾病医疗困难的切实措施。
根据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地方将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的救助病种,城乡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等方式提高救助水平,同时还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和相关保障制度信息管理平台,为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方便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就诊。
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稳步推进,有70%的县(市、区)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30个省份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在2013年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将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今年覆盖面达到80%,“十二五”末覆盖面达到100%。
我国农村、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分别于2003年、2005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底实现城乡全覆盖。2009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新的发展:覆盖人群逐步扩大,由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延伸至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老年人等低收入群众;救助模式日益多样,由单一的住院救助发展为住院、门诊、资助参保参合、二次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服务方式更加便捷,从“医前垫付、医后报销”转向“随来随治、随结随走”的“一站式”即时结算。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2011年,全国共实施城乡医疗救助8937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98亿元,是2007年的近4倍;2012年前3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6275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41亿元。
医疗救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的持续提高、管理服务的不断创新,使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得以有效减轻。据了解,困难群众“花小钱看大病”在很多试点地方已经成为现实。
实践证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现了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及社会慈善的有效衔接与结合,其医疗救助的“兜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而几种体系之间的便捷、高效协同,则实现了部门间重特大疾病患者相关信息的共享,既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又完善了服务管理;既让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方便及时地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又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可谓一举多得。
据了解,为了更大范围、更有效地发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民政部会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救助的意见》即将下发。同时,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据了解,民政部门将继续争取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率,不断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力争今年达到55%,“十二五”末超过70%。
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不断落实,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必然将继续深化、拓展和完善。可以说,一张越来越密、保障功能越来越强的医疗救助之网正在织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