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聚焦三农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二批“全国文明渔港”公布
记者乔金亮

本报讯 记者乔金亮报道:近日,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各地开展文明渔港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通过考核评审和公开公示,确定了辽宁省庄河市南尖子渔港等17个渔港为第二批“全国文明渔港”。至此,全国已有两批共37个渔港获得“全国文明渔港”称号。

据了解,自2009年起,农业部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评定公布了首批20个全国“文明渔港”、45个“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基层政府和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