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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都市群众出行更便捷
本报记者 冯其予

实现群众“出行更便捷、乘坐更舒适、换乘更方便”

要突出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公交在城市规划布局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公交企业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2012年12月,随着6号线、8号线南段等4条地铁新线开通,北京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42公里,成为国内地铁运营里程最长的城市。当年,北京成为交通运输部确定的15个“公交都市”试点城市之一。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4%,日均客运量达2081万人次,成为全国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最高的城市。同时,小汽车出行比例连续两年下降。

如果将目光投向全国不难发现,我国各地近年来积极出台支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得我国城市公交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公交出行分担率稳步提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但是也应当看到,与国际化大都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仍然比较滞后,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平均不足30%,中小城市平均约10%,与国外同类城市公交分担率一般在60%以上相比,公共交通的比较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相比于新加坡75%的公交分担率,即便是全国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最高的城市,北京公交分担率依然有很大上升空间。二是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强。“等车时间长、行车速度慢、乘车环境差”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交站点、场站、枢纽等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不少地区用地指标长期得不到落实,站点覆盖率不高,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公交车辆进场率不足60%。

2013年初,《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确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8项重点任务,这使我国城市公交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专家表示,指导意见要求,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大城市要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这一目标势必会把公共交通发展带入快车道。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区域一体化迅速推进,城镇化和机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这也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必须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加快提高覆盖广度和深度的同时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为此,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指出,交通运输部正就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的文件,认真研究从发展的理念、发展的原则、发展的目标,包括发展的政策和发展的机制方面提出意见和措施,以实现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乘坐更舒适、换乘更方便”。

首先是突出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构建安全可靠、经济高效、便捷舒适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均等提供。

其次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在城市规划布局中的引领作用。在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过程中,中心城市特别是后发展城市必须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新模式,改变城市公共交通被动适应城市扩张的局面,实现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再次是要充分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国务院已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责任主体,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八项重点工作中,强化规划调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路权优先、强化安全监管等,都需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才能加快推进。

最后,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企业在公交优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城市公交企业是城市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者,也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者和受益者,一方面要承接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的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通过遍布城市区域的公交体系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舒适和高效的城市公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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