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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要求干部每年为群众办至少两件实事
周斌

本报讯 记者周斌报道:联系群众多办实事;全局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专项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领导必须自己写调研报告……这是云南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云南省组织系统改进调研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实施细则》作出的27项规定之一。每名干部每年要为群众办不少于两件实事,也被列入其中。

该实施细则规定:要经常开展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调研。杜绝“扎堆”、“盆景式”调研,合理安排调研时间和地点,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要多到困难大、矛盾多、平时去得少的地方。调研务必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部署工作要考虑基层情况,不提过多过高过急的要求。要联系群众多办实事、同吃同住同劳动、下派干部到基层挂职。每人结对联系2户至5户,每人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2件。每名干部每年驻村不少于7天,与群众同吃一锅饭并据实交纳伙食费,参加劳动不少于5次。另外,每年选派五分之一干部到基层“高职低挂”,重点选派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后进村、贫困村、难点村任常务书记,落实常务书记的选派并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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