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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中介市场门槛提高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记者江帆

本报北京2月5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意味着保险中介市场的进入门槛提高将成为明文规定的硬杠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原规定的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规定为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经营区域为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进入门槛,将有利于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使保险中介最终成为保险市场的重要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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