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尊重和保护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一大关键点是“由谁经营、怎么经营”,这恰恰关系到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正是激活农业生产潜力的关键之举。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要求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专家表示,从农业自身来看,“谁来种地”、“谁来养猪”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力培养现代农业所需要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显得尤为紧迫。正因此,中央提出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预见,未来将从政策、资金、项目等多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适当扶持,鼓励包括土地在内的农业资源适度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以壮大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形式。
首先,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流转的本质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一方面可顺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趋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去年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0%。在此背景下,农业生产领域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种养大户、专业农户明显增多,我国畜牧水产养殖业规模化水平已达到50%以上。
其次,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各类经营组织深度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关键,中介组织是纽带,农户是基础。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培育和带动新型经营主体的有效形式。通过不断强化良种繁育、原料基地等上游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包装储藏、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等下游环节,来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进入市场。
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为解决今后“谁来种地”难题做出贡献。专业合作社本质上是农民的联合和合作,也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和自愿选择。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平均每个月新增合作社数量近万家,目前全国农户总数的17.2%已经加入一个或多个合作社。合作社整体要闯市场,为其在与诸多市场主体的竞争中赢得优势,社员依法行使对合作社事务的决策权和参与权。在合作中,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流通、市场化营销的理念将会深入农户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