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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办临时身份证明

当前,火车票已实行实名制。如果旅客忘带身份证,或丢失了身份证,可以在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办理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要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时都是凭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车站均实行实名制,临时乘车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齐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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