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下乡重在引导
应当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从事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开发农村闲置自然资源,但耕地应该更多地让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经营。
2月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向公众解读了中央一号文件,并回答了记者关于当前农村土地经营准入、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热点问题。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已经是基本事实,各地都有。”陈锡文说,应当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从事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开发农村闲置自然资源。但耕地应该更多地让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经营,尤其是大田生产主要适合农户经营。
陈锡文表示,有一些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民的土地,未必是认真搞农业,而是等待着有一天转变土地性质从事非农产业。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于农业长期发展、农产品供给是不利的。所以国家不主张工商企业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地经营权。他说,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于农业和农村,但要做好引导工作。对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权益、改变土地所有权的现象要加以制止。
陈锡文还指出,对于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领域,如投资较大的设施农业、规模化的养殖业交给公司去做可能更好,但需明确具体的范围。据介绍,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准入和监管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我国农业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和具体监管办法。这套制度建立之后,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农村的发展都会有更积极的意义。
5年完成土地确权
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就免不了涉及土地流转。要流转,前提是产权必须清晰,所以必须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这就免不了涉及土地流转。要流转,前提是产权必须清晰,所以必须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陈锡文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已明确提出“现有承包关系要保持不变并长期稳定”。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有必要对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全面的确权登记颁证,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因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当前土地确权登记进展如何呢?陈锡文说,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农业部门从前年开始就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试验,已经进行了两年。对于它所要支付的成本,也已做到心中有数了。
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每亩地的成本约为8至10元。所需资金,地方政府要安排预算,中央政府也要提供支持。
不能强制农民“上楼”
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以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居住区。村庄的拆并、农民的迁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农村的土地流转不可避免,这里讲的主要是耕地。”陈锡文强调,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国家历来都是强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以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居住区”。陈锡文说,这里的土地更多涉及的是农村的建设用地。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有一部分村庄空心化了,居住不方便,提供公共服务也不方便,有的地方就开始进行拆并村庄。文件特别强调,村庄的拆并、农民的迁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迫拆并。
至于不鼓励拆并的原因,他认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农村的主要产业仍然还是农业,拆并村庄以后,生产上还不如过去方便,也没有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在拆并后的很多地方,青壮年劳动力仍然到外地打工,新村仍然空心化,村里仍然是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二是不少地方村庄的拆迁和合并并不符合农民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