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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论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全面制定了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构建了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在这一系列长期中期短期配合、增产增效增收协同、生产生活生态兼顾的政策扶持下,“三农”发展赢得又一个“黄金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这既是做好今年“三农”工作的现实要求,也是推动“三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条件。

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民生加速改善……事实证明,我国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不过,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现代化滞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差距。可以说,要夯实农业基础,补上农业现代化这一短板,还需要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中央一号文件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少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新举措。在“多予”方面,明确要求“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做到向主产区、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完善主产区利益、生态效益、耕地保护补偿办法;在“少取”方面,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完善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在“放活”方面,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其中特别强调,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新时期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繁荣,既要全面强化各项政策,营造有利的环境,又要针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的阶段性特征,采取有力应对举措,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保护作用。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要不断增加农业补贴,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

总之,我们要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的新特点,提高政策到位率,使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增强、政策效应不断释放。

(相关报道见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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