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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总局回应“奇虎不正当竞争事件”表示
工商机关有权查处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1月31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人日前对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一事给予回应。

这位负责人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对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不论其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何,也不论发生在传统经济领域还是互联网领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权查处。

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约见了奇虎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奇虎利用“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针对北京工商局的处理决定,奇虎360表示了不满,他们称:“我们不了解为何工商部门会介入对互联网行业间的市场竞争,此前,互联网企业的管理由上级主管部门工信部牵头。”

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频繁发生。互联网是新兴产业,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着与传统行业不同的特点,其方式和手段更加隐蔽,更加多样化。不管市场竞争如何激烈,互联网经营者应当通过向市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产品和更新更好更全面的服务来赢得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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