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标准日前正式公布,该标准自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废止。
新版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该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卫生部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