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汉发报道:日前,河北省组成5个联合督导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重点县(市、区)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为2.39万农民工追讨工资1.27亿元。
河北省为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运行,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从制度层面规定禁止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该省还专门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财政专户,设区市不低于20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0万元,用于先行垫付部分农民工工资,或给予被欠薪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