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9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为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财政部近日制定了《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拟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一些财政法律制度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比较原则,自由裁量空间比较大,致使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不好掌握;同时,执法人员主观上随意甚至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轻责重罚、重责轻罚、同案不同罚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亟须予以解决。此外,对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监督制约,也是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需要。
《规范》明确了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定义和范围,以及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裁量、合理裁量、综合裁量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