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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创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

200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提出了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等具体意见。

2012年9月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强调“着力促进金融创新”。《规划》指出,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通过调整监管者功能定位、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创新。此外,《规划》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

近年来,随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金融创新步伐正逐步加快。进一步加强金融创新,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银行业提供与实体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本报记者 殷 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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