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勤事务所《2012全球零售力》报告称,2010年,全球零售企业250强海外销售额达到销售总额的23.4%,平均跨国经营国家数达8.2个。而我国商贸企业“走出去”还处于起步阶段,亟待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完善政府支撑体系,探索“走出去”的新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这巨大成就的背后,从开放经济的角度来讲,主要存在着内需与外需、进口与出口、内贸与外贸的失衡。而要解决这三大失衡和实现中国经济由大变强,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加快实施中国商贸服务业“走出去”战略。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商贸服务业“走出去”的状况不尽如人意。从空间分布看,到目前为止,我国境外批发和零售业投资的国家(地区)主要在中国香港和东盟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很少。根据《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称,截至2011年,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90.9亿美元,其中在香港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08.5亿美元,占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83.2%,在东盟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26.99亿美元,约占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5.5%。而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12.85亿美元,占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2.6%,在欧盟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8.09亿美元,占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1.6%。从经营主体看,主要是经营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较少,而且大多为制造型商贸企业,并非独立型商贸企业。从经营方式看,主要是经营批发市场,经营业态较为单一,且没能很好地融入当地社会。这些状况的直接结果是造成我国商贸服务业“走出去”的国际化水平偏低、国际竞争力不足。据德勤事务所《2012全球零售力》报告称,2010年,全球零售企业250强海外销售额达到销售总额的23.4%,平均跨国经营国家数达8.2个,而我国商贸企业“走出去”还处于起步阶段。
导致这种状况既有我国商贸服务企业自身存在的因素,如经营规模小、经营管理落后、知名品牌缺乏等内部原因,也有我国政府对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去”支持不足等外部原因。因此,要加快实施我国商贸服务业“走出去”战略,必须内外兼收,齐头并进。
从商贸服务企业自身来说,“走出去”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市场条件以及自身的条件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先易后难、先难后易及混合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商贸服务企业通常采用先易后难的发展模式,以减少“走出去”的风险。例如,走国际化经营的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最初选择进入地理邻近且文化差异较小的墨西哥、加拿大,然后进入地理位置较远的阿根廷和巴西,再进入地理位置远且文化差异大的亚洲市场,最后才选择进入地理位置远、市场竞争激烈、政府限制较多的欧洲市场。而且,沃尔玛还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市场条件以及自身的条件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目前我国商贸服务企业国际化经营也主要从香港和东盟地区扩张开始,符合国际基本经验,值得借鉴。
从外部因素来讲,需要政府完善支撑体系,为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和支持。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我国政府对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与东道国建立政策协调机制,包括与东道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开展政府间商贸流通政策对话、减少或解除东道国对我国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各种规制或经营范围的限制;鼓励政府驻外行政机构和金融机构为商贸服务企业走出去提供各种商业信息,提高其投资的经济效率;提供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和投资保险服务;此外,还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商贸服务业对外投资法律法规体系,为商贸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流通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