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3日讯 记者刘瑾 谭辛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张峰今天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国美和苏宁目前的运行模式,工信部认为他们初步具备条件。
工信部8日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民资转售企业可经营移动转售业务。工信部将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一批虚拟运营牌照,获此牌照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此试点方案被业内看做电信业向民营资本开放的破冰之举。
张峰称,工信部此前对转售企业提出若干条要求,其中包括要有长期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要具备自己经营场所以及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还要建立一些客户的服务平台等等。
关于“现在都有哪些企业进行申请”的问题,张峰介绍说,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尚不到这个程度。在2月6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会根据反馈的情况,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