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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开展 作为常态化措施深入推进
记者冯其予

本报北京1月23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

交通运输部要求,对几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是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二是“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三是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地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四是节假日、春运及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各地将把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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