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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机构“复印费”亟待规范
苑广阔

日前有微博曝光,在一法院复印卷宗,每页被收费3元。因为需复印的卷宗数量较多,近万页卷宗需支付数万元。

“复印费”事件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主要是天价复印费超过了绝大多数人的想象。实际上,一些公共服务机构的“复印费”偏高问题一直普遍存在,只不过因为人们复印的文书、资料数量有限,最后的总价不算太高,又为了尽快把事情办成,能忍则忍罢了。

人们的能忍则忍,并不代表这样的收费标准合理。作为公共服务机构,面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应该尽最大的可能提供便利,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降低百姓的办事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对于群众有复印资料的需求时,公共服务机构除了提供复印机等必要的复印工具,在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上也应该就低不就高。

类似的高收费大多集中在医院、高校、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部门。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复印等服务是需要成本的,但收费标准应该多些公益属性、少些利益至上。同样的纸张,同样的服务,市场上的复印店一张纸只收几角钱,如果复印的数量多还会有优惠,即便这样的收费标准,商家仍有利可图,而有些公共服务机构却将其变成部门创收的机会,既损害公共服务机构的社会形象,又影响其社会公信力。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旅游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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