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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八历史文化名城因保护不力被通报批评
亢舒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中发现,山东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郸市、湖北省随州市、安徽省寿县、河南省浚县、湖南省岳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云南省大理市,因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名城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决定,对以上8个市县予以通报批评。

两部门通知要求,相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督促上述城市人民政府立即梳理名城保护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完善相关保护制度,防止情况继续恶化。通知指出,其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引以为戒,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强法规建设,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加大保护投入,履行管理职责,坚持严格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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