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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中介三个基本 服务标准出台
江帆

本报北京1月21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三个基本服务标准,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对保险中介公司服务的具体评价标准,这是监管层加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项具体措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包括了首次接洽客户、售前、售中、售后、协助索赔、处理投诉等流程标准,《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则将经纪服务流程划分为建立保险经纪服务关系、评估风险、拟定投保方案等环节,《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从建立公估服务关系、为委托方风险评估等几个角度出发,制定了标准。

三个基本服务标准都要求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必须做到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守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从业人员还应当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执业能力。三个基本服务标准对各流程、各环节的服务要求进行了细化。

保监会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对照基本服务标准制定业务操作规范,加强服务流程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并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制定标准更高、业务范围更广泛、业务流程更细致的公司内部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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