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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买合格产品 安全燃放烟花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在全国展开
本报记者 许跃芝 实习生 李照岩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1月20日下午,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普及烟花爆竹购买知识和安全燃放常识,倡导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

1月20日下午2时,距集中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还有一个小时,许多市民迎着飘雪、顶着严寒早早来到了位于北京市地坛公园西门的本次活动主会场。市民张大妈笑着对记者说,“这个活动挺好的,可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下午3点,活动正式开始。市民代表倡议购买烟花要谨慎,燃放要适度。随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润华介绍2013年春节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时表示,将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全面清理安全隐患,并加强集中燃放时段的动态巡逻执法,积极维护燃放秩序,为群众欢度节日营造欢庆和谐的燃放环境。

记者了解到,20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在城区主要街道、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合法烟花爆竹产品的外观标识,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介绍,并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介绍,针对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多的情况,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公安部部署开展了“重防范、严排查、打非法、保平安”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烟花爆竹企业5.5万家,整改安全隐患9393起,查处刑事案件1260起、治安案件125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45人,收缴非法、超标、伪劣烟花23.1万箱、爆竹41.1亿头、礼花弹4.7万枚,有效净化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环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安全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还将全面清理安全隐患,积极维护燃放秩序。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请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依法安全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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