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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44件司法解释文件废止
记者许跃芝

本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4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记者了解到,这些司法解释和文件,有的是因为内容已经不适用;有的是因为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还有的是因为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有规定。

据了解,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决定施行之日即1月18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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