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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统一集中采购 统一平台监管
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被遏制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1月18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县级以上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

此次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等。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选择,也可以自主选择此范围之外的品种。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

《规范》指出,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区、市)建立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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