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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税务师可直接服务前海
记者杨阳腾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根据《办法》,香港注册税务师可直接服务深圳前海。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罗帼秀透露,近期将明确《办法》中提及的考核测试事宜,并计划与香港税务学会就信息交换及如何加强服务前海的香港注册税务师管理等事项进行交流。目前已有内地注册税务师前来管理中心提出与香港注册税务师在前海合作设所的意愿。

据悉,《办法》主要对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资格确定、服务区域、可从事的涉税服务范围、执业备案条件、合伙人资质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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