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关注点逐渐从审计发现问题向问题的整改情况转移,但“屡审屡犯”现象的存在,让公众也感到有些“审丑疲劳”。于此,公众提出疑问,为何“屡审屡犯”一再出现?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今天作出回应表示,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查处问题不是审计的根本目的,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完善制度健全法制,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降低问题发生的几率。
从客观上讲,确有一些问题“屡审屡犯”,这些问题成因复杂,需要我们辩证地、具体地来分析和看待。首先,我国现行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和对象,每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是相对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发现的问题类型与往年也有相似之处,这就容易给公众一种“老面孔、老问题”的感觉。其次,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过程中,一些经济制度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实际情况,一些单位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不牢等。
从这些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审计发现的绝大多数问题得到了整改。2008年以来,针对每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各种方式整改450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00多亿元,纠正违规用地120多万亩;有近2000多人被依法逮捕、起诉、判刑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6900多项。应该说,整改的总体效果是好的。